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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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桂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桂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拥有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桂平西山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桂平西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桂平市辖区内所有行政乡镇,即西山镇、蒙圩镇、石龙镇、厚禄乡、白沙镇、南木镇、金田镇、垌心乡、紫荆镇、江口镇、木乐镇、木圭镇、石咀镇、马皮乡、油麻镇、社坡镇、寻旺乡、罗秀镇、中沙镇、大洋镇、罗播乡、木根镇、麻垌镇、社步镇、下湾镇、大湾镇等26个乡镇,414个行政村、7763个村民小组、1个国有林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1′55″~110°22′48″,北纬22°52′02″~23°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