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贡米“品牌守护者计划”
竹溪贡米,产自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因其历史悠久、品质优良而享有盛誉,曾作为古代朝贡的佳品而得名。竹溪县地处秦巴山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海拔适中,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昼夜温差大,土壤肥沃且富含多种有益于水稻生长的微量元素,这些自然优势共同孕育了竹溪贡米独特的优良品质。竹溪贡米以其色泽晶莹剔透、口感柔软细腻、香味浓郁持久、营养丰富全面而闻名,其米粒饱满圆润,煮熟后犹如珠玉般光泽诱人,饭香四溢,食之回味无穷。富含的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对人体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当地不断提升竹溪贡米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使其不仅在本地深受欢迎,更走向了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竹溪贡米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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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贡米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十堰:秦巴山脉,武当山下,汽车之城,道教圣地

    十堰:秦巴山脉,武当山下,汽车之城,道教圣地

    十堰,位于中国中部地区湖北省西北部,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南麓、汉江中上游流域,是连接华中地区(湖北、湖南)、西北地区(陕西、河南)的重要节点。它北接陕西省商洛市,南临神农架林区和宜昌市,西连陕西省安康市,东靠襄阳市,总面积约2.36万平方公里。作为古代楚文化和巴文化的交汇点之一,十堰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南方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襄渝铁路、十漫高速公路等多条重要交通干线穿城而过;此外,十堰还拥有便捷的公路网和航空设施,武当山机场为国内外游客提供了便捷的空中走廊。十堰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4°C至17°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但有微风调节温度,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少雪。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武当山国家森林公园展现了广袤的森林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十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十堰市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盆地和平原地带,得益于充沛的降水和肥沃的土地,使得当地能够在湿润环境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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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3 09:34
    浏览 58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竹溪贡米』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9年12月28日
  • + 立即签到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竹溪贡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竹溪贡米
    登记/申请单位(人):
    竹溪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批准/公告文号:
    2009年第126号
    有效期限:
    2009年12月28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竹溪贡米】地理标志?

    竹溪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竹溪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进行核验后,再经所在地(湖北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湖北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湖北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竹溪贡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竹溪贡米】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竹溪贡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竹溪贡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竹溪贡米
    登记/申请单位(人):
    竹溪县农业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竹溪贡米】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竹溪贡米】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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