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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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拥有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阿克苏苹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阿克苏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阿克苏地区所辖阿克苏市的喀勒塔勒镇、阿依库勒镇、依干其乡、拜什吐格曼乡、托普鲁克乡、库木巴希乡、实验林场片区管委会、柳源农场片区管委会、西城片区管委会、纺织工业城片区管委会、红旗坡片区管委会、多浪片区管委会;温宿县的吐木秀克镇、克孜勒镇、阿热勒镇、托甫汗管理区、共青团管理区、柯柯牙管理区、托乎拉乡、恰格拉克乡、佳木镇、依希来木其乡、古勒阿瓦提乡、博孜墩柯尔克孜族乡共计24个乡(镇)31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79°28'~82°01',北纬39°30'~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