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中国 / 金乡大蒜 /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金乡大蒜

金乡大蒜

蒜头个大、汁鲜味浓、辣味纯正
73
山东 济宁 金乡
东经 116°18′E北纬 35°03′N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金乡大蒜

一、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金乡县无公害蔬菜种植协会(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金乡县无公害蔬菜种植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金乡大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金乡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金乡大蒜】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金乡县所辖化雨镇、肖云镇、司马镇、兴隆镇、王丕镇、鸡黍镇、马庙镇、鱼山镇、羊山镇、胡集镇、卜集镇、高河街道、金乡街道等13个镇街65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7′~116°30′,北纬34°52′~35°40′。

GI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名称:
金乡大蒜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7-02-2089
登记/申请单位(人):
金乡县无公害蔬菜种植协会
登记证书编号:
AGI02089
批准/生效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