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中国 / 玛曲牦牛 /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玛曲牦牛

玛曲牦牛

膻味小,香味浓,高蛋白,低脂肪
107
甘肃 甘南 玛曲
东经 102°04′E北纬 33°59′N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玛曲牦牛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玛曲牦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玛曲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玛曲牦牛】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玛曲县所辖尼玛镇、阿万仓乡、欧拉乡、欧拉秀玛乡、曼日玛乡、采日玛乡、齐哈玛乡、木西合乡、玛曲县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和河曲马场共8个乡镇2个场(区)42个村委会。地理坐标为东经100°45′45″~102°29′00″,北纬33°06′30″~34°30′15″。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玛曲牦牛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6-02-1932
登记/申请单位(人):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932
批准/生效日期:
2016年08月16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