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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鲍鱼

连江鲍鱼

体肥壳艳、鲍肉细嫩、味道鲜美、营养丰富
167
福建 福州 连江
东经 119°32′E北纬 26°11′N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连江鲍鱼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连江鲍鱼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连江鲍鱼】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连江县所辖部分海域,包括下宫乡东部海域,及筱埕镇、安凯乡、黄岐镇和苔菉镇周边海域。地理坐标为A东经 119°50′44.86″、北纬 26°24′49.55″,B东经 119°55′4.15″、北纬 26°26′21.78″,C东经 119°58′24.12″、北纬 26°22′15.68″,D东经 119°58′7.57″、北纬 26°16′54.72″,E东经 119°49′32.68″、北纬 26°15′6.30″,F东经 119°43′18.23″、北纬 26°14′33.33″,G东经 119°43′19.26″、北纬 26°16′38.11″与连江县陆域所围之海域。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连江鲍鱼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6-01-1814
登记/申请单位(人):
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814
批准/生效日期:
2016年03月31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