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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大黄

气清香,昧苦微涩,泻火解毒、活血消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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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果洛
东经 100°14′E北纬 34°28′N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果洛大黄

一、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监理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监理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果洛大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果洛大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果洛大黄】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果洛藏族自治州所辖玛沁、玛多、甘德、达日、班玛、久治6县。地理坐标为东经96°54′00″~105°51′00″,北纬32°31′00″~35°37′00″。

GI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名称:
果洛大黄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4-01-1447
登记/申请单位(人):
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监理站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447
批准/生效日期:
2014年05月22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