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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大连 庄河
东经 122°57′E北纬 39°40′N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庄河大米

一、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庄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庄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庄河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庄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庄河大米】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庄河市所辖栗子房镇、明阳镇、城关街道、塔岭镇等庄河沿海和中部地区的14个乡镇122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2°29′10″~123°31′24″,北纬39°27′52″~40°12′10″。

GI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名称:
庄河大米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4-02-1511
登记/申请单位(人):
庄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511
批准/生效日期:
2014年11月18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