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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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宜宾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宜宾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拥有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宜宾糯红高粱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宜宾糯红高粱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宋家乡、牟坪镇、李端镇、南广镇、赵场镇,南溪区南溪镇、江南镇、罗龙镇、刘家镇、大观镇、黄沙乡、汪家镇、长兴镇、仙临镇、裴石乡、石鼓乡、留宾乡、马家镇、大坪乡、林丰乡,江安县怡乐镇、水清镇、桐梓镇、四面山镇、阳春乡、铁清镇、迎安乡、井口镇、江安镇、留耕镇、夕佳山镇、大妙乡、底蓬镇、红桥镇,长宁县长宁镇、开佛乡、古河乡、下长镇、梅白镇、三元乡、铜鼓乡,宜宾县双谊乡、孔滩镇、永兴镇、白花镇、喜捷镇、高场镇、隆兴乡,高县庆岭乡、大窝镇、来复镇、月江镇、胜天镇、沙河镇、复兴镇,兴文县共乐镇、古宋镇、高坪乡,共计7个县(区)59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3′~105°14′,北纬28°17′~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