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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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江西泰和乌鸡协会(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江西泰和乌鸡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拥有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泰和乌鸡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泰和乌鸡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江西省泰和县行政辖区全境,全县辖16个镇、6个乡、2个场(澄江镇、碧溪镇、桥头镇、禾市镇、螺溪镇、石山乡、南溪乡、苏溪镇、马市镇、沿溪镇、塘洲镇、冠朝镇、上模乡、沙村镇、水槎乡、上圯乡、老营盘镇、中龙乡、小龙镇、灌溪镇、苑前镇、万合镇、武山垦殖场、泰和垦殖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8′~115°20′,北纬26°28′~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