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是世界上栽培面积最广泛的树种之一。在中国,无论是面积还是产量,都居各种果树首位。
新疆的苹果栽培大约有2000年的历史,汉晋时期民丰尼雅遗址(3世纪前精绝国故址)中,有苹果等古代树干残体,证实了1700年前,和田地区已有苹果栽培。
唐代,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记述了阿耆尼国(今焉耆)、屈支国(今库车)、斫句迦国(今叶城)均栽培柰(苹果),证实了1300年以前苹果在南疆各地已广为栽植。
20世纪50年代以前,新疆以棉苹果等本地品种为主。20世纪60—70年代,新疆各地县、兵团农牧团场从陕西、山东、辽宁等地引入不少欧美苹果品种,现分布全疆各地。20世纪80年代初期,新疆开始引进日本杂交品种富士苹果的着色芽变系,国内通称“红富士”。新疆在引进的20多个品系中,经试种筛选出适合新疆栽培的几个主要优良品系。由于成熟时果实含糖量高,风味佳,耐贮藏,树体适应性强,因此,基本取代当地原有品种而得到广泛种植。1964年,建场初期,二二三团开始种植苹果、桃、杏、山楂等果树,其中苹果为主栽果树。20世纪80年代中期,二二三团红富士苹果引种试验成功后,种植面积迅速增加。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特色林果业的投入,二二三团把发展苹果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使苹果种植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种植面积增加至万亩。1987年,二二三团被兵团农业区划办公室列为兵团红富士苹果生产基地。1991年,兵团首届果品评选赛上,二二三团金冠苹果获二等奖,红富士苹果获三等奖。
1994年,二二三团苹果种植面积发展到7650亩,苹果总产1914吨。2011年,二二三团苹果苹果总种植面积666.67公顷,年产鲜果2万吨。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二二三团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