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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石榴

策勒石榴

果实呈圆球形, 个大汁多, 果皮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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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和田 策勒
东经 80°48′E北纬 36°59′N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策勒石榴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策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策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策勒石榴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策勒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策勒石榴】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策勒县策勒镇、策勒乡共2个乡镇2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0°73′00″~80°88′00″,北纬36°99′00″~37°01′00″。

中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策勒石榴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3-02-1234
登记/申请单位(人):
策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234
批准/生效日期:
2013年09月10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