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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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乡宁县隆康翅果油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乡宁县隆康翅果油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拥有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乡宁翅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乡宁翅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乡宁县双鹤乡的红凹、崖下、双风淹、张元、蝉峪河村委,关王庙乡的小碑、贾庄、后野头、太儿凹村委及云丘山地区,西交口乡的原头、支家庄、屯子窑、西交口等村委及枣岭乡的刘岭村委、谭坪村委、孟庄村委、长咀湾村委;西坡镇的韩咀、西坡、硬家沟村委、昌宁镇的张马村委,共计6个乡镇22个村委。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0′18″~111°16′57″,北纬35°41′30″~3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