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核桃种植历史悠久。清光绪六年(1880)续修《蒲县志》把核桃列入第一卷《地理志·果属》,内云:“核桃:一名胡核,留皮消滞,去皮润血,和盐食更佳,能通命门和三焦”,详细阐述了核桃的功能,可见核桃生产已是当地的一种产业。据民间传说,慈禧太后西逃西安路过临汾,住在现在的临汾一中,当晚又饥又渴,平阳府送来核桃一盆,慈禧太后大喜,问曰:“这是何方核桃,香人肺腑!”答曰:“平阳府蒲县产也!”蒲县核桃名声大振,民间有传:外地核桃一筐,不如蒲县核桃一颗。
核桃作为人类不可缺少的干果,逐渐渗入了地方文化,构成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蒲县民间用核桃仁配大枣制作的老虎状惟妙惟肖,挂在婴儿床头,既辟邪又雅观,还洋溢出诱人的芳香。更有用核桃命名的地方多达6个,诸如核桃凹、核桃梁、核桃坡等等,成为显明的地理标志。闻名遐迩的百年核桃树挺拔在蒲县山中垣上,树龄在150年左右,仍然枝叶茂盛,果实累累。
新中国成立后,核桃生产列为木本粮油,得到大力发展。1964年,蒲县山中公社白家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王明茹(女)首次在全县建立万亩核桃园,一举改变了山中公社农民贫穷落后的历史。王明茹因年年坚持种植核桃,并以此为突破口,带领全体村民大搞植树造林,王明茹曾被国家绿化委授予“全国林业劳动模范”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此外,王明茹多次当选为省人大代表、省劳模,原任省委书记李立功多次接见这位全国林业劳动模范,并多次到白家庄村考察指导工作。
1984年,白家庄村人均四亩核桃,成为全县核桃栽植生产之最。
2007年10月22日,蒲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优质核桃产业的实施意见》,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努力打造“蒲县核桃”市场品牌,全面推进核桃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蒲县建成全市乃至全省最大的核桃生产基地。蒲县兴农核桃专业合作社和正茂核桃综合加工有限公司被县政府列为核桃产业的龙头企业,2005年10月,“养益核桃”荣获临汾市首届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展销会名牌产品奖。2007年10月22日,“养益”商标荣获临汾市知名商标。
2010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发展到10万亩。
2016年,蒲县闫志明安置了当地120多名劳动力就业,带动10000余户农民发展核桃种植,促进了蒲县及周边县市核桃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使核桃成为当地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蒲县核桃种植面积已超过1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