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已开始食用紫菜。始见载于晋代左思《吴都赋》的“纶组紫绛”,据吕延济注其中之“紫”乃“北海中草”。唐代《集异记》有采紫菜的记载。元代时, “南澳紫菜”已开始出口外销。明代《五杂俎》指出人们将荔枝、蛎房、子鱼、紫菜作为福建的“四美”,《随息居饮食谱》载“和血养心”。约三百多年前中国福建已用洒石灰水或放竹帘等方法繁育紫菜,食用也普及至内地。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研究出紫菜孢子的来源问题,为人工养殖创造了条件。
象山是全国坛紫菜主产区之一,北魏时已有紫菜记载。1987年版《象山县志》云:宋代列为贡品,“象山紫菜”原野生于渔山、檀头山、南韭山等岛向东岩礁上。紫菜生长在近海潮间带,每年秋冬时节就会如约而至,现身于礁石之上。
紫菜养殖在象山已经有30多年历史,全县拥有养殖面积1.6万余亩,是海水养殖主导产品之一随着养殖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增多,养殖面积逐年扩大,形成较大生产规模。
1998年由灵港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了灵港牌紫菜,海茵紫菜加工厂注册了海茵牌紫菜,这些品牌都在农业博览会上获得金奖。
2000年,象山县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紫菜之乡”。
2001年成立了象山紫菜产业协会,继续在紫菜产业化、品牌建设方面下工夫。
2009年8月,以象山县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为主体,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象山紫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象山紫菜”的品质、产区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制定了管理的规则和章程,对“象山紫菜”的生产、制作、销售进行了规范,以保护“象山紫菜”的优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