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栽培枇杷历史悠久,据史书记载,早在隋代就开始种植枇杷,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
塘栖枇杷始种于隋,繁盛于唐,极盛于明末清初,自唐代起被列为贡品,并且有一定的栽培、贮运技术,视枇杷为“珍果之物”。《唐书·地理志》中有“余杭郡岁贡枇杷”的记载。塘栖枇杷在塘栖镇形成了独特的枇杷经济、枇杷文化和枇杷生态。
宋代,苏东坡在杭州任刺史,有“客来茶罢空无有,卢橘微黄尚带酸”,张嘉甫问曰:“卢橘是何物也”,答曰:“枇杷是矣”。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塘栖枇杷胜于他乡,白为上,黄次之。”《杭县志稿》中更有详尽记述:“塘栖为杭州之首镇,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凡镇周围三十里内皆为枇杷产地。有塘栖专产而他处不及者记之,以见生植之美”。塘栖田少,遍地桑果,春夏之间,一片绿云,几无隙地。剪声梯形,无村不然。出丝盖多,甲于一邑。为生植大宗果品以枇杷为著也。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孙治所纂《灵隐寺志》内有“枇杷出塘栖”的记载。清光绪《塘栖志》中记载:“四五月时,金弹累累,各村皆是,筠筐千百,远返苏沪,岭南荔枝无以过之。”
2004年05月1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塘栖枇杷”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17年,塘栖枇杷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产量超过5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