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苹果的栽培历史,清代县志有记载。
民国十年(1921年),灵宝引进苹果种植,也开启了黄土高原现代苹果发展产业的序幕。
民国十二年(1923年),灵宝实业家李工生从烟台、青岛等地购回西洋新品种苹果树苗,几经周折,终获成功。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阌乡县志》载:“苹果,有亦不多”。
20世纪30年代,灵宝县苹果园近3000亩,年产20余万斤。品种有倭巾、国光、伏花皮等。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有了突破性进展。
1956年,灵宝县在海拔1300米高的寺河山建起了300亩国营园艺场,被誉为“亚洲第一高山果园”。
1992年,灵宝县苹果总产15万吨,行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不仅在港、台地区受欢迎,而且在独联体、蒙古、港台和东南亚各国也很受欢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苹果生产成为灵宝市发展经济的“龙头”,发展到10万亩。
2002年初,国营灵宝市园艺场引进中国农大最新科研成果SOD新技术和山西农科院的富钙、富锌多维营养苹果专利。2002年8月,灵宝市30万亩苹果通过国家验收,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之后全市按照“稳定面积、主攻质量、叫响品牌、提升效益”的发展思路,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无公害化生产,打造“灵宝苹果”名片。
2012年,灵宝苹果品牌经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价值达44.11亿元,居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14位、县市级苹果类第一位。
2019年,灵宝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域保护范围内,年总产量稳定在14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