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木瓜为蔷薇科落叶灌木植物贴梗海棠的成熟果实,宣城市是宣木瓜栽培的发源地,当地俗话:“杏一益,梨二益,木瓜有百益”。宣木瓜早春先开花后长叶,花期较长,花色粉红艳丽,人秋后果实黄色批桃红色,有诱人香味,因此木瓜的花朵和果实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中国古代即有许多关于木瓜的美誉。《诗经》记载:“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据考证宣木瓜的栽培历史1600多年,早在刘宋永初元年(420年),南朝宋武帝刘裕就将宣木瓜列为贡品。
宋代,大文豪苏轼亦有词句评价“梅溪木瓜红胜颊”,宣木瓜形色美丽,关于木瓜的文化典故屡见不鲜。
明代,《本草纲目》记载:“木瓜处处有之,而宣城者为佳。”明嘉庆《宁国府志》载:“宣城县岁贡木瓜上等一千个,中等五百个,下等二百个,又干瓜十斤,俱解礼部”。
1955年,宣木瓜被列入林业多种生产经营计划后获得迅速发展。
1980年初,宣木瓜种植34万株,年产鲜果17万千克以及干燥宣木瓜片1.5万千克。
2002年开始,宣州区政府多次出台优惠政策,在积极倡导宣木瓜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的同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上项目、上产品,并上马年加工5000吨宣木瓜干红和600吨果脯生产线,建立了1000亩宣木瓜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和200亩宣木瓜种苗基地,且配套成立了宣木瓜科研所。
201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宣木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6年12月,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十大皖药”,宣木瓜入选。
2017年,宣州区种植的木瓜面积迅速扩大,并每年以10万株的种植规模递增,种植面积已达8000余亩。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国内外对宣木瓜需求加大,以及当地林业部门对宣木瓜产业的扶持,宣木瓜鲜果价格从早期的3元每千克上升到15元每千克,先后开发了“宣木瓜酒”、“宣木瓜蜜饯”等产品,林业部门通过对现有宣木瓜低产林分的改造,单株鲜果产量由原来的4千克也上升到16千克。此外作为传统药材,中国木瓜每年出口约20万千克。宣木瓜也长期出口到香港和东南亚等国。